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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12-13 14:47   责任编辑:yishashi
报名开始:2022-12-13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2022-12-17
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,嘉兴市盛洪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盛洪集团”)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公司简介
盛洪集团成立于2006年8月,为嘉兴市嘉秀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一级子公司,主要职责是:(1)按照市、区国有企业产业规划总体布局,承担城建、交通、生态环保、水利、教育、文化、体育、卫生、会展、旅游、物流、地热、农业、市政等项目的投资、建设、开发、运营和管理;(2)按照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要求,承担授权范围内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管理,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转型。
二、招聘计划
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,具体的岗位、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《盛洪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》(见附件1)。
三、招聘的范围、对象和条件
(一)招聘范围和对象
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要求表。
(二)报考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2.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勤奋好学,热爱本职工作;
3.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;
4.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能参加公开招聘:
1.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期限的;
2.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,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
3.原人员身份为洪合镇机关、派出所、交警队、毛衫城岗位合同工,辞职未满一年或被开除过的人员;
4.近三年内报考洪合镇机关、派出所、交警队、毛衫城岗位合同工,考察不合格的;
5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招聘程序和办法
招聘工作贯彻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按照发布招聘公告、报名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(一)报名。
1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
2.报名时间地点:2022年12月9日-13日(8:30-11:00,13:30-16:30);报名地点:嘉兴毛衫城七楼711办公室(嘉兴市秀洲区嘉洪大道1632号,洪昌路嘉洪大道交叉口)。
3.报名材料:
1、报名登记表一份(附件2,需附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);
2、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、复印件(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,学历、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9日前取得);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;
3、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;
4、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专业资格证书原件、复印件;
5、户口本户主页、本人页原件、复印件;
注:年龄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9日,报考人员经审核符合所报岗位条件的,入围笔试。同一岗位确认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,不到规定比例的,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。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,可委托他人代报,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,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。
(二)笔试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,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为60分,笔试不合格者,不能入围面试。笔试时间、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。
(三)面试。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: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,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。如面试对象放弃面试的,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、分析问题能力、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,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为60分,面试不合格者,不能列入体检、考察人选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四)体检。面试结束后,将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。若总成绩相等,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。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: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。
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: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,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,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执行。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,视作放弃体检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。
(五)考察。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执行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,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(六)公示。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并在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(www.jxrc.cn)上公示3天。公示期满后,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予以聘用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用;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将暂缓聘用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决定不予聘用的,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(七)聘用。确定聘用人选后,按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执行,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,试用期满后,考核合格者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资格。
2.未尽事宜,由招聘单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咨询电话:83850868(洪合镇党建工作办公室)